很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会约定好抵押期间和担保期间,如果能在合同约定好的时间内当然好。但是总会有完成不了的情况。如果超过了约定好的时间, 又该怎么处理?法院对于这种情况有详细的规定,接下来,由律图的小编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超过抵押期间和担保期间是否导致抵押权消灭
即使在抵押期间和担保期间之外,抵押权仍不能消灭,我国现有的物权法规中,抵押权只因债权、抵押物的消失等而消灭,与合同约定的时间无关。不能因为超过时间就强行消灭抵押权,但是超过抵押期间或者担保期间,则担保人不会承担担保责任呢,会导致抵押权无法正常实现。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可知,即使在抵押期间和担保期间之外,抵押权仍不能消灭,我国现有的物权法规中,抵押权只因债权、抵押物的消失而消灭,与合同约定的时间无关。不能因为超过时间就强行消灭抵押权。上文就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淮安律师!
延伸阅读:
抵押担保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抵押担保范围是什么?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有哪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