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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民间借贷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已不再只是亲戚或者朋友等熟人之间的借贷了。因此,很多的借贷会签订合同,约定借款的利息,但也会出现没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偿还利息的方式的问题。那此时该怎样偿还个人借款利息?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
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呢?对此问题应当区分具体情况。如是分期偿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当然,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没有还款,那么从还款到期日开始计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所以,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明确利率是十分必要的。
在实践中,是否约定借款利息,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之后确定的,法律方面不会做出干涉。但要是当事人就个人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话,则一般情况下视为没有约定利息。那么此时出借人就不能向对方主张借款利息。至于实践中该怎样偿还个人借款利息,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