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都有需要借钱的时候,可是个人借款用约定用途吗,约定了用途可以不按约定使用吗?此外个人借款用利息来赚取高额的利润,那个人借款利息要怎么约定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一一阐述,希望能够解除您在个人借款中的疑惑。
(一)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二)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四)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通过上文的阅读您应该知道“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以及“个人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这些内容或多或少的会给帮您避免部分民间借贷纠纷。可实践中即使约定了这些内容也依然会发生赖账的情形,有时候还有出借人丢失借条的情形发生,那么这样的情形下该如何讨债,没有借条的话又该如何举证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呢?这些问题不妨请教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帮忙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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