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因其手续简便、放款迅速已成众多经营者的重要融资渠道。可是,民间借贷市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大量的民间借贷纠纷涌入法院大门,有时候甚至发生欠款人失踪的情况。那么,找不到欠款人时如何讨债?如果就追讨债务问题发生纠纷,出借人一定要出具相关的证据,那么,讨债应提供什么证据?请看下面的详细内容。
一、找不到欠款人时如何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讨债应提供什么证据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希望对大家处理欠款问题有所帮助。生活中有的欠款人失踪有可能是因为个人原因,但有的欠款人失踪纯粹是为了躲避债务。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知道出借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来讨债,但是大家对于宣告失踪的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因此,建议大家在遇到欠款人失踪的情形时,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追不回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