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活动是影响当事人利益的一项民事活动,所以处于对立位置的借款双方,时常会发生纠纷。那么,有关个人间的借款利息纠纷有哪些呢?其中,最常见的纠纷主要是由于借款利息约定过高而引起的。那在法律上,个人借款利息究竟约定多少才合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来约定借款事实,而没有写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协议,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一般无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时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为无利息约定,理由是既然以书面形式约定了借款,而在书面约定中无记载利息的约定,所以,法官会判断当事人对没有利息这一事实达成了一致,即便有其它证据但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很难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
3、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对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
综上,是关于“个人借款利息纠纷有哪些”以及“个人借款利息多少才合法”的有关个人借款利息的知识,希望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纠纷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如果您遇到了债务人不还您利息或者是不还款的情况,您最好是及时的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采取措施,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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