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尤其要区分清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哪些又属于夫妻一方债务,分清楚了债务的性质才能够明确彼此的清偿责任。那么你知道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有哪些吗?请阅读下文了解相关知识。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律图小编通过列举的方式,为各位详细介绍了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有哪些,其实这些债务多半都是用于夫妻婚姻家庭生活的债务,所以一般是需要由离婚夫妻共同偿还的。更多夫妻债务方面的知识,欢迎你到律图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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