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要如何认定?现实生活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究竟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还是用于自身,他人是很难判断的,这也就是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明确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处理离婚财产纠纷又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下文将从法律角度作一个全面的论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是父母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有抚养与赡养义务,兄、姐与弟、妹之间互有扶养义务。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夫妻共同债务要如何认定”以及“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希望在处理离婚财产纠纷时能够有所帮助。由于夫妻长期共同生活,因此一笔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实难确定,需要搜集大量的证据并加以分析。因此若是您遇到了此类情形,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让律师帮助您搜集证据,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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