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我们要知道夫妻的个人债务是哪些,因为如果说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就必须要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的话,就不需要两个人偿还,只需要欠债的当事人进行偿还。所以说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夫妻的债务当中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2、首先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也就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欠下的债务,而且这笔债务并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有就是夫妻双方依法约定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说夫妻双方本身是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进行约定,是某一方承担,也可以视为夫妻的个人债务。
3、还有就是夫妻一方因为不合理的开支,比如说赌博,吸毒的一些债务属于他的个人债务,还有就是遗嘱当中赠予的只归其中一方的财产,也是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如果说跟随这份遗嘱或者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该有遗嘱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
二、离婚时,法院判决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还要偿还吗?
人民法院在处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由一方偿还的决定,是针对夫妻内部之间的债权债务分配问题作出的处理,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该判决不能改变欠款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不是对债权人实际债权作出处理,故该判决不得用于对抗债权人。
夫妻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就全部共同债务先行清偿,不能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改变责任的清偿方式。因此债权人有权向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也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其愤务。当然,另一方在偿还债务后,依法享有向一方的追偿权。
为了避免夫妻一方“被负债”的情况出现,建议夫妻日常生活中加强沟通,双方站在平等地位上行使家事决定权。除此之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对外的个人债务以丈夫或者妻子的个人财产清偿,但是这份协议必须让债权人知道才可以对债权人有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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