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先进行自行调解,自行调解不成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做出裁决。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债权人需要写起诉书,起诉书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信息,诉讼的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债权人需要收集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提交起诉书、证据等的材料;
4、法院审查案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人要向法院预先交纳诉讼费用;
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在出庭审理案件,法院作出判决后,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6、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在另一方申请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民间借贷立案后若采用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收到传票后15日之后开庭。
3、若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为60天,公告送达期满后可安排开庭。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前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