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已经三年了怎么办
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但,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请求权仍然享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
如果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支持债权人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合法的借条形式去掩盖违法的本质,这种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传销入会费。即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写下借条,虽然名义上是借款,但其实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同样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
3、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无法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则法院不予支持。
出借人如果遇到借款人欠钱不还的情况,那么可以先选择和借款人进行沟通,协商进行还款。协商时可以适当的让借款人进行分期还款等,分散还款人的经济压力,对于实在不还款的,可以收集证据进行诉讼。当然,若需要提起诉讼,尽量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否则,对方如果在诉讼中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那么出借人就会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