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一直拖欠货款不支付,多次沟通之后仍然不给货款,供应商只好起诉追讨货款。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清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特别要知道准备哪些证据材料,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搜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先咨询律师,提供搜集证据的思路和方法。
首先确定管辖法院,供应商要求客户支付货款,根据规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可以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在供应商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是哪个区法院、中级法院或北京高级法院,要视争议货款数额的多少确定。
然后准备好起诉材料,除了提供起诉书、证明当事人身份主体资格的材料外,还要有买卖合同、订单、送货单、对账单等可以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材料。
最后到法院起诉,提交相应的证据财产,立案庭立案后等待开庭。
追讨货款需要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买卖关系的证明: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6、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7、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8、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9、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10、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货款,需要了解整个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到法院进行起诉。在起诉后,对于案情简单,对方还在正常经营的,法院会在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下判决,而对于案情复杂的,法院会在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下判决,如果起诉之后,双方能达成和解协议的,会大大缩短处理时间。认为诉讼程序繁琐复杂的,建议委托货款催收专业律师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