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则需要请求法院或者是相关的仲裁机构来进行确认。如果合同确实存在法定的无效的情形,法院会确认合同无效。那么,法院怎样才能确认合同无法律效力呢?如果当事人签订的是购销合同,且购销合同无效法院会如何处理?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怎样才能确认合同无法律效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约定,其合同中约定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在对方当事人不明其具体情况下和受一方当事人胁迫,在无奈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权益肯定会因此而受到损害,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事先达成某种协议或默契而订立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合同,是无效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合同的形式、内容、格式都是合法的,但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如以合法的买卖合同掩盖其非法占有的目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订立这种合同的当事人,其目的是为满足自己的私利,其危害性是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和公众利益,以损害公众利益为目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所谓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和违反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不是指地方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一是对未采用书面形式,又未即时清结的经济合同,依法认定行为无效,判令双方互相返还财产。
二是对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倒卖国家限制流通产品的,依法认定合同无效,追缴非法所得部分。
三是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取得经营权而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认定该经营行为无效,行为人对无效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四是对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购销合同,依法确认合同无效,出借单位与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出借单位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作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五是对订立假经济合同、倒卖经济合同、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的,依法确认合同无效外,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收缴,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罚款等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六是对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购销合同,80年代按无效合同处理,全部为超营项目的,全部无效;部分为超营项目的,超营部分无效。90年代初,人民法院对于一般地超范围经营、违反经营方式等,而不是违反专营、专卖及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标的物也不属于限制流通的物品的,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供方有履约能力,一般按照违反有关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而不因此确认合同无效。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时,当事人如果想确认合同无效,需经过一定的程序。而有权确认合同无效的机构为法院以及仲裁机构等,因此,您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仲裁。不管选择哪种方式,您都需要准备证据来证明合同无效。如果您不知道具体该准备哪些证据,可以咨询一下合同法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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