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房合同毁约成本是怎样的?
卖房合同毁约成本是需要为此而支付违约金,买方只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但不能二者都选择适用。定金与违约金都是违约时对受害方的一种救济方式,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定金具有惩罚的性质,而违约金仅是对受害者的一种损失补偿。在两种责任都有约定的情况下,法律是有规定的,《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可以选择定金责任或者违约赔偿责任中的一种责任形式,而不能同时适用。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30%的,一般认为过高,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最高法院关于合同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其他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开发商违约时,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购买房屋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是非常的谨慎的,尤其是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都是对房屋仔细的来进行侦查,然后才能够签订购房合同的,但是即使是这样购房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还是有人存在着违约的状况,其实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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