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几方为了共同达成特定的目的同时避免一方违约对其它各方造成利益损害,就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定下契约,这就是合同。合同是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要接触的事物。然而,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以及未来的不可预知,合同有时候无法继续执行下去,就不得不解除合同。而解除合同的本质是多方利益的重新分配。事关重大,我国对此也早就做了相关的立法规定。
关于合同的解除是有条件的,需要出现了下面几种情况中的一种及以上,合同一方或几方才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1.第一种情况:由于出现了无法预知、无法避免或者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并按时履行的,比如因为非常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了供货一方发出的大卡车所运货物的损坏,其中货物全部损坏,可以认定是无法履行,货物部分损坏,可以认定是无法完全履行,大卡车因为自然灾害不能及时将货物送至目的地可以认定是无法按时履行。
2.第二种情况:合同还没有到期,负债的一方就以书面口头等方式直接告知合同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用实际行为表示了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比如房东将与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指定的房屋,在合同尚在履行中就租给了其它人,再比如某一地区要进行整体建设规划影响商铺的继续经营,因此房屋所有人书面告知商铺店主商铺不能继续租赁。
3.第三种情况:合同一方已经未能及时履行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催促后在一定时间内仍然未能完成。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注意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而催促后的“一定时间”也要视具体内容而定,总之要给未能完成任务一方留有必要的时间。
4.第四种情况:合同一方因为出现了第三种情况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以至于构成了违约,另一方就可以直接通知违约的一方解除合同。
5.第五种情况:现实情况十分复杂,违约案例数不胜数,法律无法将所有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都列举出来。如果出现了上述四种情况不包含的合同纠纷时,就只能在具体的审理中,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提供的证据,由法官来判断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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