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具体的情况。公司依法设立的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签订的合同也有效,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擅自签订的合同,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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