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可以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同约定
3、逾期交房
4、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5、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因为房子的价格不是法律制度可以统一约束的,同一小区内,有些房子的价格上千万,有些房子的价格上百万,最低也是几十万元,所以,在这些不同的购房合同当中,违约造成的赔偿标准也不能一概而论,违约金也不是以造成损失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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