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只是在社会生活中,怎样认定另一方违约,需要接合同及实际情况来定的,无法在这里一一陈述。一般来说,另一方没有继续履行合同或没有按时履行合同,就是违约,购买者就可以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按民法通则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台风洪水等;如政府政策及行为、征收征用等;如社会异常事件,骚乱、罢工等。
因为大部分情况,因不可抗力履行不能继续合同的,当事人没有过错,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免责的,只需要返还定金就可以了,无需双倍返还定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延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3、但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未能如约履行的,可以要回双倍定金,但另一方给付定金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按照最高法院相关复函的规定,因该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由此可见,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另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的行为。法律规定合同中的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毁约,所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毁约,所收受的定金将双方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