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租凭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对方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此外,还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1、根据上面说到的,把握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要点,搜集主张这些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加以佐证。
2、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实际损失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
3、再有就是根据合同的特殊性,对应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譬如投入资金的利息、采取恰当防损措施的费用、房屋升值差价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是由双方来进行协商签订,对于合同的内容只要表达出了双方的真实意思,那么就算是有效的合同,但如果一方违背了其中的条款,那么对于违约方就需要承担起所有的赔偿,这样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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