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交房租有效吗?
合同是否有效,与什么时间交房租没有关系,请参考以下几点:
1、什么是合同有效
双方对合同内容认可并本人签字(一方为公司的应加盖公章),合同即为生效。
2、提前一个月交租金,这在很多合同内都会有类似的要求。如果是新签订的合同,合同执行前交租金是正常的。但也应在合同内体现,如下次租金交纳时间为,提前一个月。
3、如合同内未明确约定交租金的时间,对方口头要求提前一个月交纳租金,只要租赁方认可也是可以的。对方(房东)应开具租金收据,并明确写明所交租金的租期,即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
建议租金类、水电暖网等相关费用,最好体现在租赁合同内,包括金额、交纳时间、交付方式等等,可在合同内加以备注,双方签字确认。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把主合同内没有完善或说明的补充进行,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相关知识补充: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计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租赁期限进行计算,如果该期限超过了二十年,则该租赁合同则会被视为无效。在这之后可以跟另一方续签,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备案的手续,并不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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