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的时候,如果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预先交纳定金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租赁房屋的,定金一般可以退的。当然要看哪方面违约,如果是房东违约,则退回定金,租客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房东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1、没有按照规定交付租赁物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在房屋租赁中,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双方一般会签订个定金合同,由租客支付定金。如果之后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定金是否可以退要看情况,房东违约不签订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定价赔偿,返还给租客。如租客违约,则房东将定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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