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追认权,通过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可使无权代理行为中所欠缺的代理权得到补足,转化为有权代理,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
在无权代理未获被代理人追认时,无权代理人应对第三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第三人明知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要与无权代理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二、代理委托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与_____纠纷一案 ,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四、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从事相关的代理行为,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合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第3人知道当事人没有代理权,仍然跟所谓的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对于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第三方及所谓的代理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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