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合同不成立情况包括什么?

一、合同不成立情况包括什么?

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意思表示,也就是所说的各方达成合意。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的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具体来讲,合同不成立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意思重复);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合同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问题,而不产生其他的法律责任。而对于无效合同来说,不仅要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等民事责任,而且将可能产生引起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二、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 返还财产

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相对应的,接受该财产的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当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曾有过任何合同关系,那么就应该让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的目的是使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未曾订立过的状态,所以无论接受财产的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都应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 折价补偿

合同无效后以返还财产作为恢复原状的原则,但在个别案件中有些财产是不能返还或者返还已经不存在意义的,例如合同中涉及的标的物灭失导致无法返还原物,或原物是特定物无法替代返还的。为了达到恢复原状,视为没有发生过的目的,就应当折价补偿对方当事人。

3. 赔偿损失

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如果过错方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应当赔偿对方因过错行为而产生的的财产损失。

合同不成立的前提是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也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因无“约”更不会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当合同不成立时发生财产返还和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规定合同不成立时的法律后果应当参照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处理。

延伸阅读:

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

不一定,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即...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注意事项...

首先要注意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

孕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

孕期公司和孕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是需要...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⒈保险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合同不成立情况包括什么?  包括  包括词条  成立  成立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  情况  情况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合同订立

 隐名代理欺诈的后果是什么?

隐名代理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