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车公用无偿使用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车主)的______(车牌号)________轿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三、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每日200元违约金收取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免费。
五、承租方要负责与所租车辆租期有关的全部费用,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二、合同订立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综合上面所说的,租凭合同是由出租方和承担方来进行签订,所签订的内容就要表达出自己真实的意愿,在订立时就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办理,只有合同的内容真实有效,那么这份合同才能起到法律的效益,所以,双方在处理时就要在签订之前协商好,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