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保管合同的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

(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

(2)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

(3)亲自保管物品。未经寄存人同意的,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否则,保管人对第三人保管导致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不得使用保管物。非经寄存人许可,保管人不得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3、返还保管物。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及时交还。即使有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非经执行程序强制,保管人仍应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

4、附随义务。包括:

(1)危险告知义务。当保管物品发生危险或者被法院保全、执行时,保管人要及时通知寄存人

(2)孳息返还义务。保管事务完成,保管人要将产生的孳息全部返还给寄存人

二、保管合同的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报酬义务。在有偿保管中,保管人完成保管义务时,寄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寄存人不支付约定的报酬的,保管人有权留置保管物。在无偿保管中,寄存人保管人为保管支付的必要费用,应予偿还。

2、告知义务。保管物有瑕疵,或需要采取特殊措施保管的,寄存人应将情况告知保管人。未履行此义务的,保管物因此而受的损害,保管人不负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而受损害的,寄存人应负赔偿责任。

3、贵重物品声明。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中的一种,在寄存人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那一刻起才会成立。然而,这样的合同也是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一般而言,对于保管合同的解除,寄存人有任意解除权,而在未约定保管期间时保管人才有解除权,这个解除权有行使期限,当事人不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会导致权利消灭。

延伸阅读:

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无偿保管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保管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需要注意什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保管合同的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保管人  保管人词条  保管  保管词条  义务  义务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  
合同订立

 银行还款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还款一般都在当初借钱的时候,在合同中就会提到,但是有些债务债权人为了能够更加保险,双方还会再签订具体的还款合同。还款合同在订立之前,是有一个签订合同的流程的,不...(展开)

合同订立

 技术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技术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技术合同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协商来处理,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