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经有备案资质的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可由中介机构操作人员直接进行合同备案。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双方可携带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现场备案。
依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并结合江阴市实际情况,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提高二手房交易的透明度。
我市市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均须网上备案。买卖双方在申请转移登记申请时,必须提供经过网上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什么是网上备案?
网上备案是指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或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二手房网上备案系统,在线录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并联机将合同打印,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行为。经过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信息,市民可在江阴房产信息网上通过输入买受人姓名和合同备案号进行查验备案信息。
4、进行网上备案有什么好处?
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正当权益,《办法》要求市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买卖行为,均须进行网上备案,目的就是有效防止购房人误购查封房产、防止一房多卖、避免房地产经纪人违规操作等情形的发生。
5、备案的实施日期是什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