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现实中,很多人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可采取如下办法应对:
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