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债务人为了不想还债,居然玩起了失踪这一套,而大多数债权人并不懂法,在发现债务人失踪之后往往也是无机可思。但其实我国法律规定,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能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而此时债权人也是作为债务人的利害关系人,那么债权人能申请宣告失踪吗?当宣告了债务人失踪之后,又该如何来追讨债务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人能申请宣告失踪吗
(一)什么是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得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二)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条件
申请宣告失踪的必须是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所谓利害关系人就是指因失踪人的失踪造成当事人损失或者得利的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债务人的失踪关系到债权人向谁主张债权和如何主张债权,因此债权人是利害关系人之列,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宣告失踪。
二、宣告失踪后债务怎么办
1、财产首先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
2、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并且代管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如果因为代管人的过错导致财产受到损失的,代管人应当赔偿债务人的损失。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二)宣告失踪后债权人向谁讨债
虽然债务人失踪已经被依法被宣告失踪,但是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就得到实现。那么债权人在法院宣告债务人失踪后该怎么做呢?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也就是说,对债务人宣告失踪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以获得债权实现。如果财产代管人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
债务人失踪后债务的清偿无疑是一大难题,但是并不意味着债权无法实现。以宣告失踪的方式使债务人的财产能够被支配,使债权人的债权有被实现的可能。采取这种方式对债权人来说并不困难,不过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一些比较专业的问题,如应该怎么申请宣告失踪,这方面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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