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合同是否一定要经过批准才有效?
1、技术合同不一定要经过批准才有效,如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诸如订立技术进出口合同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第四条 受方和供方必须签订书面的技术引进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由受方在签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提出申请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对外经济贸易部授权的其他机关(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如果审批机关没有作出决定,即视同获得批准、合同自动生效。
2、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进行免税及相关税收优惠的备案。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七条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相关部门收到技术合同备案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
第十四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守国家秘密。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保守有关技术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并非所有的技术合同都需要在被相关国家部门批准之后才会生效,对于即将与其他的单位、个人签署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在签署合同之前,首先可以确定合同的内容,然后结合法律的规定判断是否需要办理认定手续,这样可以降低签署的合同是无效合同的概率。
延伸阅读: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如何订立?
如何处理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技术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