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原则上只处理民事法律关系
有购房者以阴阳合同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而法院审理的结果很可能是认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交易内容有效。这时,主张无效的一方往往无法接受,指责法院对违法行为不理不管。
实际上,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维护法律也是各有职责分工的。追缴税款应该由税务机关来负责。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讲,法院审理双方的房屋买卖纠纷,还是以认定买卖关系本身是否合法、是否应支持或驳回一方的诉求为主。通常,法院就是这么处理的。
2、避税的违法的两种曝光途径
从实践来看,阴阳合同避税的违法手段,目前基本处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但一旦曝光到税务部门,肯定是处理的。
当事人自己当然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除此之外,由于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所以,也不排除法院会以司法建议等通知相关主管机构。
大多数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不会主动把线索反馈给税务部门,还是以处理民事法律关系为界限。但是,也确实有些法院会针对一些案件发司法建议书给房管和税务部门。这个事情,做与不做,由法院来决定。
3、避税行为被曝光的后果
所谓避税是好听的说法,实际上是逃税的违法行为。如果有人将二手房阴阳合同的事情举报给税务部门,或者法院发了相关的司法建议书,那么这个避税的违法行为,就面临被处理。
后果有多种可能:最低限度也要由买卖双方按实际交易价格补缴税款,谁也占不了便宜。如果往严重了说,对该行为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
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税费,买卖双方往往会签订两份交易价格不同的合同。真实的交易价格比较高,但并不提交到税务和房管部门,而是把另一份交易价格比较低的合同备案网签,并按比较低的价格缴纳税费。
签订阴阳合同为了逃税,这当然是违法的。以避税为目的签订的相关条款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是,并不能因此直接导致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为双方的房屋买卖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也不违法,违法的只是双方在买卖过程中达成的避税条款。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买卖合同是基础,避税条款只是履行买卖合同中的环节之一。避税条款违法无效,并不能直接导致整个买卖合同无效。
因此,如果双方因阴阳合同为由发生纠纷,没有特殊情况和约定的话,以此为由是无法认定合同整体无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综上所述,针对阴阳合同走法律程序会怎么判的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法院原则上只处理民事法律关系,换句话说,法院当然是会认定违法的,但是这并不能导致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就一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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