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房屋销售和各种商品交易的过程中遇到存款。存款是指当事人约定保证债务履行的协议。双方首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保证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折价或者追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存款合同是一项主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保证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但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在口头上约定了定金合同并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则另一方所接受的定金合同有效。收到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退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的保证金,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