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企业签三方协议没有违约金,因为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从业人员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方面,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
对个人来说,签了三方协议,持报到证到就业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开始计算工龄,就业单位可以给个人缴纳各项保险,并在就业单位当地落户。就接收单位而言,企业与个人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意味着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并保障学生的上述权利。
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这类违约金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是合理的,否则法律不予支持:
1、公司确实花费了相当数值的培训费用,这个需要公司开具发票或者财务证明。
2、涉及到竟业。
所以,公司没有培训过,那么就不合理,法律不予支持该违约金,申请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
所谓三方协议,实际上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然后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就会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一直以来对于应届毕业生他们都是有着三方协议的鉴定的,因为对于学校这个方面来说的话,他们想要提高这样的一种就业率就需要有这样的一种就业文件,只不过说这样的一种三方协议内部是没有一个具体的违约金的赔偿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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