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违约合同一定是有效的吗?
协议违约合同不一定是有效的,若是出现以下情形,那么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但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
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
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公民、单位在与其他的当事人协商拟定合同的时候,可以将违约条款写进协议里。为了保证双方拟定、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在签署合同之前,需要先确定对方当事人满足合同主体的签署资格。
延伸阅读: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