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现违约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比如说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第三人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必须承受的法律制裁。
违约行为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是不能履行(由于种种原因,单方或双方责任引起);
其次是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部分履行适当,部分不适当造成部分不能履行,此情况可称为履行不当行为。这种情况违约方当事人承担部分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目的是什么?
合同的实质和核心,就是责任制、奖惩制。没有严格的责任,赏罚不分明,合同制就会流于形式。前几年,我国形成的"三角债"什么原因,不履行合同,擅自违约,不依法办事的结果。所以,健全经济责任制,严肃合同纪律,对于推行和健全合同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都有重要作用。
(1)坚持违约责任原则,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巩固协作关系,防止"签约一张纸,毁约一句话"的情况发生。
(2)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直接责任者个人)的责任,可以增强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合同承办人的责任心,提高签约质量,严格信守合同,预防和减少合同名纠纷。
应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组织和人员的作用,注意克服法制观念薄弱的情况和签约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3)规定第三人过错责任,有助于排除合同签订、履行中的非法干预,维护当事人的自主权和合法利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法律对第三人过错作了明确规定:
①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约定解决。
②第三人明知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采用不正当手段,故意阻碍债务人履行义务,侵害债权人权利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在合同立法中完善违约责任条款,可以使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处理合同纠纷、认定违约责任时有所遵循。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①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②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④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等。
(2)不履行经济合同的事实,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引起的。当事人的过错,可分为故意违约和过失违约两种:
故意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某一行为将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却放任此种行为的发生(如收到货物,无故拒付贷款等);
过失违约:是措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因轻信此种后果可能避免,而没有取必要的措施,致使后果发生,造成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大家对于合同的履行都是非常的谨慎的,因为担心对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是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后发现存在违约情况,那么也是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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