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中又未作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交定金本身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决定,只要交了定金,某种程度上就说明双方对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在法律层面上房东不退回定金完全是合法的,除非能证明租的这套房子有问题的,才能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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