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准备好和总部公司相一致的字号的分支机构名字,经下面结构构成:公司行政领域+字号(字号要和总部公司一致)+行业特征+组织形态+某某分公司。
3、注册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总部公司是能够增资的)4、明确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提供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1、经营设立方面。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2、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