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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运营的形式一般为股份制,每个股东持有一定的股份,在此前提下决定一位决策者。当公司运营不当,或是因某些原因会导致股东变更或者股权变更才能使公司正常运作。那么有哪些原因可能会发生呢?又有什么股权变更类型呢?律图将在本文为您介绍股东变更的原因及股权变更类型。
一、股东变更的原因:
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东自身问题、管理不当等原因愿意转让或主动退出。
二、股份变更类型:
1、协议转让股权。
经中外各投资者协商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也可以将一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既可以转让部分股权,也可以转让全部股权,转让部分股权给第三方。
(一)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三)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四)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五)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六)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七)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3、投资者一方经他方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该股权。
质押的设定有利于财产的流转,股权可以质押,投资方因经营需要将在外商企业的股权质押给第三方,只要经其他投资方同意是允许的,若质押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债务未改行,则因质押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股权变更的。
4、外商企业投资方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承受方承受原投资方的股权。
5、外商企业投资者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变更股权。
6、外商企业投资方破产、解散、被撤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投资方的股权。此种股权变更为法定变更。
通读完全文后,我们可以大概了解到股东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五个,股份变更的类型也有五个。其中,变更的原因大多数为公司经营不善导致不得不出此下策。而类型中,均有可能发生,其中应着重注意与外商企业有关的股权变更。如果读者对此还有疑惑,可向律图海南律师询问股东变更的原因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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