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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行为处事如此,认购私募基金亦如此。投资私募基金与股票有所不同,现在的股票大多为线上交易,除非涉及股权类的股票才需要认购书。但私募基金属于非公开销售的募集,一般都需要投资者签署私募基金认购书。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它的内容。
一、前言
(一)订立《xxxx私募投资基金认购协议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xxxx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基金合同总括本基金合同是约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四)基金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五)基金募集份额规模本基金的募集份额规模为xxxx万元人民币,每份基金的份额面值为人民币xxxx万元,共计xxxx份。
(六)基金最低认购额基金最低认购额为1份,即xx万元人民币。其中,xxxxx作为基金普通份额持有人承诺认购基金的xxxxx%,即xx万元人民币。
(七)基金存续期限1、本基金存续期限为x年,即201x年x月x日起至201x年x月x日止。
(一)认购时间本基金的认购自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认购截止时间为201x年xx日。
(二)认购方式本基金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
(三)基金的赎回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赎回,存续期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或基金续存,继续持有份额。
(四)基金的转让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如需对其所持基金份额进行转让,需告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其转让进行登记确认。
(五)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的赎回自本基金存续期满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如逾期不赎回,若基金续存,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期投资;若本基金解散,基金份额持有人逾期不赎回,基金管理人将按每月1%的标准收取管理费。
(六)认购与赎回的程序
1、认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认购或赎回的申
请。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2、认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在三个交易日内对基金投资者认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认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认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投资者须在签订本协议后的3日内交足认购份额所需资金。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功,认购款项将退回给投资者。
四、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总经理:xxxxx
成立日期:20xx年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非公开募集基金;
(3)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赎回、过户、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2)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4)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6)按规定受理认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7)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5)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6)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7)对基金管理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1)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短线交易和趋势交易,实现基金资产规模的稳步增长。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国内市场的所有品种,且主要限于交投非常活跃的几个品种,不包括
(三)投资理念
公司的投资价值源于投资者对其未来发展的预期。公司的持续成长是其投资价值长期提升的源泉。投资从实践中提炼出“安全第一,稳健成长”的核心投资理念,始终以客户资金安全为首要准则,在此基础上寻求资本的成长增值,力争通过资产的稳定运营创造双赢的局面。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初期以短线为主,当日无盈利不隔夜,尽量减少隔夜风险。有一定收益后,再开始加大隔夜仓位,实行波段操作为主,在中长线操作中实现基金的稳步增值。
六、基金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金份额持有人所需支付的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持有人所持份额/20×25%2、扣除管理费用前,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资金之比大于等于50%小于100%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按35%的比例向基金管理人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
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35%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所需支付的绩效奖励计
算公式如下:
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持有人所持份额/20×35%
3、扣除管理费用前,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资金之比大于等于100%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按45%的比例向基金管理人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
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45%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所需支付的绩效奖励计
算公式如下:
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持有人所持份额/20×45%
(四)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五)亏损情况下基金权益的分配
本基金为保本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承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安全,如发生亏损,亏损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承担任何亏损。基金存续期满或因亏损超过规定比例,基金管理人须将本金全额退还基金份额持有人,且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书面或网络等形式予以披露,并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通过书面、网络等形式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内容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定期报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每日报告、月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每日报告管理人每天上午应将上一个交易日投资管理账户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数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到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邮箱。
2、基金月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月度报告登载在公司网站上。
八、违约责任
(一)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本基金合同或履行本基金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基金管理人违约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基金合同,给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或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免责。
(五)在发生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六)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其他当事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除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基金管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基金合同的效力
(一)《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二)《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出现本基金合同第二部分第八条所述情形之日止。
(三)《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内容应以本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十一、通知送达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指定下列人员为履行本协议联络人。
基金管理人指定人员:
姓名: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签名印鉴:。
基金托管账户:xxxxxxxxxxxxx
托管账户开户名:xxxxxxxxxxx,托管账户号:xxxxxxxxxxxxxxxxxxxx期货操作账户:xxxxxx,
操作账户开户名:xxxxxxxx操作账户号:xxxxxxxx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签名印鉴: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各项通知、文件及传真、电话短信、电邮或邮寄送至对方指定人员视为书面送达。一方对指定人员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
十二、其它条款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协议一式二份,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基金认购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委托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认购协议上签章,并注明基金认购协议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日期。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经双方商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愿意认购份私募投资基金,合计金额元人民币。
《认购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中国xxxxxx
签订日期:二Oxx年月日
各位投资者在正式签署私募基金认购书前最好能有个草签的过程,并详细阅读这份认购书的各项条款,对于有疑问的条款要细致的咨询,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签署后也要保管好这份认购书,如有遗失或损毁要及时补办。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律图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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