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知情成为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对方更正,在不知情下,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显然是对方违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以取得公司登记,可以要求对方主动改正,如对方不予理会,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并申请撤销公司登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股东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股东认缴出资后,就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圾东认缴了出资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资本的充实责任,为防止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股东负有资本充实的责任。
三、股东的权利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是散见于各个条文之中。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股东权利归纳如下: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查阅权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红利的分配权
6、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成为公司的股东不见得就是一本万利的,当公司股东本身就是有风险的,就算是股东想要无偿的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某些人,那也不能在不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就给一手操办了,成为公司股东得建立在双方当事人都知情的情况下,这样的操作方法是不合理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