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民所有制企业适用公司法吗
该企业如果属于公司则适用公司法,如不是公司则不适用。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 2009年5月1日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6年1月1日生效;
(二)、国务院部门规章: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
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
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
二、“改制”的内涵与外延
现有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内涵并无明确界定。就其外延而言,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
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据此,广义的国有企业改制应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如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资产重组、增资、股权转让、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等等;其实质是企业组织形式及国有成份的变更。
凡在前述外延内的“改制”行为均应受本文第一部分所述法律依据之约束。
综上所述,如果对象是公司那么对于全民所有制是适用于公司法的,但如果对象不是公司则不适用了。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主要是对上市还有股权作一些融资的明确规定,当然也对一些改制的过程手续作出相应的规定,这在企业中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变。
延伸阅读: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新修公司法中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等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