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在设立成功之后,由于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获得奇特的商人主体所不具有的权利,但是同时也需要承担一些义务,若公司在存续期间,经营不善,也是需要担当相应的风险的,具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二、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我国公司制企业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方能取得法人资格。
(2)有独立的财产。
法人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是它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法人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一致的财产总额。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字是法人的字号,是它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企业法人是一个经济组织,组织必须有一个有序的组织机构,组织的功能才能发挥。企业法人的场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也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住所。企业法人必须有场所,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二是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4)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件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只能由它自己承担;三是有能力承担。企业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以其是否拥有独立财产为基础的。公司制企业由多个投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其它法人)出资,依法定程序设立,所有投资主体的出资形成公司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与投资主体的其它未投入的财产相分离,公司以它拥有的全部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自然人一样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就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以自己独立的资产承担债务责任,若公司在存续期间,资不抵债,将会导致公司倒闭等,此时公司将会进入清算程序,若公司的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顾股东只需要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承担经济责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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