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司法人财产权其实是一个企业改革最为根本的目的同时也是最本质的要求,其主要目的还是在于以公司的盈利为目的。因此在企业改革中是非常受法人代表推荐的方式。关于我国公司法人财产权具体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公司法人财产权是依存于公司法人制度的。科学的公司理论认为,现代公司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之所以能发挥其他公司形式难以发挥的作用,关键还在于它有一个公司法人财产制度。公司法人财产制度与历史上任何一种财产制度相比是功能最为齐全、交易成本(在这里表现为制度费用)最低、效率最高的财产制度。公司法人财产制度的核心是公司法人财产权,即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
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是指法律赋予公司法人对自己的法定财产所应享有并行使的一切法定权利,其中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以及财产收益的分配权等。正因为拥有这些权利,才能使公司法人在市场竞争中,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有足够的能力享有一切有关的民事权利,承担一切有关的民事责任,并尽一切有关的民事义务。
在公司法人制度形成之后,同一财产就发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和相对独立的运动过程:股权的运动过程和实际的产权运动过程。正由于这两种运动过程的同时存在,才使得作为人类生产组织的企业真正第一次摆脱出资者的控制,同时第一次获得独立的、完整的财产所有权。有了这种权利,企业的续存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就有了确实保证。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与大陆法有所不同,既包括营利性的也包括非营利性的,且仅指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多样,大体上分为集资型和非集资型两种。集资型公司类似西方国家的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而成立,为企业联营的一种重要形式,非集资型公司属单一企业性质,如鞍山钢铁公司等。
法律赋予公司法人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分配以及使用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公司法人财产权,其也就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但是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只要做好自身分内的事情,就不会存在任何破坏企业发展的事件发生。
延伸阅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已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