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股东有刑事责任。但是要看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股东是公司的创建者,他们出钱成立公司。在公司盈利时,将会按出钱比列获得相应的钱。股东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期间,如果股东有下列违规的行为,情节很严重的人将会负刑事责任,也就是坐牢与被罚钱。
在公司登记创建公司前,用了虚假的材料或者用欺诈的方法隐瞒事实,比如用假证件,做假账。让公司成功登记的,被发现了的话。不仅公司会被罚,被撤销登记。股东们作为创造,上交假证件的人,也会有刑事责任,严重的将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遭到拘役。
股东虚假出资。在创建公司时,约定好出的资金没有按时上交或者没有交。例如在建立之前小王与股东们共同约定好出的钱。个人没有小王需要上交200万,但在创建的时候,他一交这200万,或者约定好了几月几日前将钱交齐,没有交上来的话,将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司成立后,把自己最初投入的资金偷偷抽出来跑路。例如小张在入股时交了300万进去,但是可惜的是公司运营不当,没有盈利,而且马上小张投进去的300万就要赔进去了,这个时候他不顾公司的困难,为了自己不能赔本,偷偷的把这300万从公司拿出来并逃跑了的话,在金额构成犯罪时,将会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会按偷偷抽出来的资金进行罚款。
根据《刑法》第31条规定,如果是公司作为一个单位,这个公司是为从事犯罪违法工作的,除非法律另外还有别的规定的话,只对公司进行罚款,并对参与了犯罪事件的负责人员和其他的负责人进行处罚。因此,只要股东不是犯罪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的负责人,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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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