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股东会决议范本应该怎么写
会议时间:200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XXX、XXX。(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XXX、XXX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2、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3、…………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 变更为 。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XXX、XXX、XXX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XXX、XXX的监事职务;选举XXX、XXX、XXX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XXX、XXX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选举XXX、XXX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XXX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XXX、XXX、XXX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XXX、XXX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XXX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XXX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XXX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XXX、XXX、XXX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XXX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XXX为监事,选举(或聘任)XXX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XXX、XXX董事职务,增补XXX、XXX为公司董事;免去XXX、XXX监事职务,增补XXX、XXX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XXX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XXX监事职务,重新选举XXX为公司监事;免去XXX经理职务,重新聘用XXX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 出资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2、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3、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七)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实收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 出资 万元人民币。
(八)同意公司类型由 变更为 。
(九)同意公司股东(XXX)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XXX)。
(十)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 年 月 日。
(十一)同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拟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其中由(XXX)担任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注:本条款仅限于公司拟解散终止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制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以会议的形式来行使职权,因此必须建立规范的会议制度,主要内容为:
1.会议形式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如果是按年度召开的则可称为股东会年会。临时会议是根据临时需要不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为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
2.股东会议召集和主持
首次股东会会议之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3.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以便于股东在会前就会议内容有所准备。这里所指的通知是指送达,而不仅仅是发出通知。
4.会议记录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签名,以保证会议记录的真实、准确。
股东会任职期间必须依法对公司履行责任,包括参加股东会会议,股东会会议也有相应的制度,分别从会议形式、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这四个方面进行规定,比如说会议必须在召开前十五天内通知每个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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