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分立公司的决议有哪些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三)参加会议股东
1、法人股东(代表)
2、自然人股东
(四)会议决定事项
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讨论通过了以下事项
1、讨论通过了公司章程。
由先生宣读了《公司章程》,与会全体股东对章程中的各项条款经过反复酝酿认真讨论,最后一直通过。(或比例通过)。
2、会议决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
经全体股东选举为公司董事(执行董事)。
3、会议决定公司设立监事会(只设监事2名):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经全体股东选举某某为公司监事。(其中某某为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会议确认了股东出资方式及缴纳期限:
与会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姓名或名称)以货币出资万元,并已于某年某月某日一次性足额缴纳完毕。同意(股东姓名或名称)以实物作价出资多少万元。以上决议事项全体股东无异议,一致通过。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二、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三、分公司设立所需资料有哪些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7、总公司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和股东私章)
8、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照片。
10、分公司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