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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你可能听说过,但对于公司债可就不一定了。甚至有人会问公司债与公司债券不是同一个意思吗?有时候一字之差,差之千里,不过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差别并没有那么的夸张。下面就由律图的小编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以供大家了解。
一、公司债
公司债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由证监会监管的中长期直接融资品种。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新的《公司法》对公司债券的定义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外部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金融市场上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公司债券如果按照债券本身情况来区分,就有是否记名,是否参加利润分配,是否可以提前赎回几个方面的不同;而按照发行目的划分的话,公司债券可以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几种;如果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的条件划分,就有附权和不附权的区别。
《公司法》第二条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综上所述,公司债与公司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但他们并不能笼统的归为同一类。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债的表现形式是公司债券,但公司债不能作为债务凭证存在,所以说公司债与公司债券从其本质来说并不是一个意思。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律图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