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听到“法人”这个词,大部分人认为法人就是一家公司的最高负责人,也就是俗称的老板。那么事实概念真的是这样吗?公司法人另开一个公司是合法的吗?针对大家的这些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二、什么是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
答案是可以。这里的法人其实就是指法人代表人,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有的人自己开几了个公司,每个公司经营的项目内容各不同,法人代表就是同一个人。《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因此,如果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得经营;如果不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受此限。所以,只要不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一个人可以担任几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则没有限制,换句话说,只要这个人符合任职那几个公司的任职条件,他就可以同时担任法人代表。
四、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综上所述,只要是行业不同或经营范围有差别,公司法人另开一个公司或多家公司都是合法的。这里要强调的是“法人”不是人,法人代表人才是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多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欢迎上律图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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