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民间融资,很多人都会以为这是非法的行为,其实这是将民间融资与非法融资弄混淆了。通常情况下的民间融资都是合法的,并且还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那么民间融资的合法性依据有哪些?律图为您做详细介绍。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生效,但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合法的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借贷双方直接借贷(一般是个人之间的)、通过中间人如通过担保公司借贷、典当等。
2、《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反之,当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者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和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规定,对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又作出了有效的限制,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4、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月颁布的《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再次明确“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该司法解释仅限定了以下四种无效情形:(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因此,在认定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上,不应过于严格,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即可认定有效。
5、《合同法》第96条、第210条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从《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借款合同既不同于传统民法中的借贷合同又不同于原《经济合同法》中规定的借款合同。我国《合同法》中未规定借贷合同仅规定了借款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实际上是以货币为标的的借贷合同,因此,借款合同并非等同于传统民法中的借贷合同,而只是指以借贷货币为内容的消费借贷合同。
此外,以往对于民间借贷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即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是否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前提条件这一问题一直有所争论,现在《合同法》第210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民间融资容易引发高利贷款,因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中对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是不予保护的。这点还请各位注意。要是你在实践当中遇到了民间融资纠纷的话,可以委托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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