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职工代表的这一特殊职位的,所谓职工代表是我国公司法当中专门针对某些特殊性质的公司要求必须设立的。因为职工代表是可以代替员工和公司提出某些要求,站在普通员工的立场上维护职工利益的。并且,监事会当中的成员应该有职工代表的一席之地。那么,公司法职工代表监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一、公司法职工代表监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必须要有职工代表,而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其监事也不必是职工代表,但如设监事会的则必须要有职工代表。
相关法条:
《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公司法关于监事的要求是什么?
1、积极条件
(1)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60条的规定,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2、消极条件
(1)根据《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根据《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另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2)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可见,公司法职工代表监事主要也是针对我国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专门规定的,成规模的股份有限公司当中的监事会成员必须要有职工代表,并且职工代表也不是说就只能选取一位,职工代表能够进入监事的前置条件必须是,所谓的代表是通过员工民主选举的,而不是由公司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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