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说关于法人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法规每一个公司都要有一个公司法人来行使公司的权利,同时也要进行承担一定的责任,一般是这个企业的在总经理或者董事长,那公司法人年龄限制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有年龄限制,必须年满18周岁,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依法律规定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综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定代表人任职的规定,其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有:
⑴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⑵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法人组织内部成员;
⑶必须是从事法人业务活动的人;
⑷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⑸必须经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并依法登记注册。但是,已经担任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 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还有一些特殊的限制,现分述如下:
1、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公司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㈡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㈢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
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该法第58条同时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由于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公司的董事长,所以,我们认为,本规定虽然仅仅涉及董事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条件显然也包括本规定所禁止的事项。
2、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㈢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㈣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㈤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㈥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的;
㈦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㈧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对于年龄的限制一般是要求成年,也就是十八岁以上,这样的要求主要是未成年人不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因此对于年龄限制的上限,对法人的条件不止年龄的限制,保障公司的发展能够顺利的进行。
延伸阅读:
公司法司法解释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