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企业家这是不行的,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是独立的法律拟制主体,有着独立的财产权。
企业家要把企业的钱拿回自己的家,必须经过合法的操作---分红,同时还必须给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是违法的。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